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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享单车的出现,为人们的短途出行提供了很多便利,助力城区居民实现轻松出行、绿色出行。但与此同时,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行为成了城市道路上的路障和城市景观的“疮疤”。2021年1月1日实施的《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明确规定,共享单车违规停放最高可罚款5000元。
现象: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
细心的市民发现,似乎是一夜之间十堰城区主次干道上出现了很多共享单车。共享单车随取随用,随时停放,部分解决了出行“最后一公里”问题,受到不少市民喜爱。不过有不少市民反映,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突出,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。
记者在北京路看到,多段人行道被共享单车占据,不少共享单车胡乱停放在一起。在阳光栖谷商务酒店外面的人行道上,一辆黄色的美团共享单车直接停放在盲道上,一辆蓝色哈啰共享单车则直接停放在人行道上,严重影响路人的通行。在熊家湾通往阳光栖谷路口的人行道口,一辆黄色美团共享单车停放在道路正中间,过往行人只能侧身绕行。
在红卫路段,记者看到沿路的共享单车横七竖八,东放一辆西放一辆,有的放在路灯杆下,有的停放在人行道上。在湖南路的人行道上,六七辆共享单车停放在人行道上,挤占了一大半路面。在北京北路锦江之星停车场,一辆共享单车正好停放在入口处;在车城南路老街理想大门口的斑马线两头摆满共享单车,行人过马路只能绕行;镜潭路共享单车直接停在机动车道上……
记者先后来到人民路、车城南路、贵州路、车城西路、公园路、汉江路走访发现,天桥底下、机动车道上、三岔路口、人行道旁边的树丛中,共享单车随意停放现象突出,有的占用机动车道,有的占用公交车站点,有的占用盲道。
走访中,车城南路老街理想一家门店的老板表示,这条路上共享单车投放得比较多,不少人把车随意停放,影响市民的正常通行,希望有关部门多管齐下,加强管理,确保安全有序。
“文明有序出行是每一位市民的责任。”市民钱先生表示,共享单车乱停放是一个综合问题,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,也希望市民骑行时都能做到文明有序。
《条例》规定:共享单车违规停放最高罚5000元
很多共享单车乱停乱放,既存在安全隐患,又影响城市形象。对此,《条例》规定,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的行业管理。运营企业应当依规进入十堰市场开展业务,承担文明骑行、有序停放的宣传、告知与管理责任,及时清理违规停放、存在安全隐患和无法使用的车辆。
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运营企业未落实管理责任,车辆乱停乱放较为严重的,由城市管理执法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;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企业改正情况,按照规定控制其投放总量。
□短评
共享单车 共享文明
■吴忠斌
共享单车在为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,也作为社会管理和公众道德的“试金石”,折射出来一些问题。有人认为共享单车的出现给城市交通带来一系列问题,应该取缔;有人则认为它的出现解决了人们交通出行“最后一公里”的痛点,应该支持。不管怎么说,要共享互联网经济的便利,就需要各方遵循“共享文明”。
在共享单车的使用过程中,不但体现着使用者的文明,更展现着这座城市的整体文明。共享单车的自由停放,不是随时随地的“无限自由”,必须植根于道德和法治基础之上。停放整齐、不占盲道、不影响他人,这是最基本的“共享原则”。市民既是使用者、受益者,也应该是养护者和守护者。然而,随着市民对这一新生事物的新鲜劲儿过去,呵护它的心也不再那么强烈。乱停放、干扰公共秩序等问题陆续出现,不仅给市容管理带来难度,更给市民的顺畅出行带来麻烦。
如何让共享单车与城市管理和谐共处,考验着双方的智慧。《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的出台填补了共享单车法律法规方面的空白,让共享单车的使用和监管有法可依。
在此,希望相关部门能依据法律法规约束共享单车乱停乱放、占道等不良行为,并对共享单车的投、停放地点进行合理划设。单车运营方则需要加强自身约束,避免野蛮投放,切实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,积极引导规范停车、合理用车,同时与城市管理者加强沟通协调,加强行业自律、团队管理。市民也应加强对共享理念的认识,提升自身素质,做文明的骑行者,切莫成为共享经济的“绊脚石”,让共享单车真正成为城市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。